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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喀则市科技局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0年06月02日 来源: 作者:

  一、日喀则市科技局科技局简介

  日喀则市科学技术局是日喀则地区行署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地区的科技管理和发展工作,下设办公室、科技成果管理科、科技科、科协办四个科室。下辖日喀则地区科技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和日喀则地区太阳能试验站两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日喀则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地区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二)负责拟订全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意见。

  (四)负责编制和实施地区级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地区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六)组织拟订全地区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地区科学技术奖评审、表彰的组织工作,参与拟订地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科普规划、政策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本地区级科技成果的管理、评价、鉴定等工作;负责科技保密、评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组织协调地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侵犯专利的纠纷案件以及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及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

  (十二)做好科技项目的选项、报项、实施与管理工作。特别是事关全局和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项目;针对经济跨越式发展和群众科技增收中存在的难点、热点重点问题,主动组织调研,联合攻关,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

  (十三)承办地区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日喀则市科协简介

  协调指导全地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负责各种专业技术学会、协会和组织研讨工作;承担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参与科技重点项目协作攻关;反映科技工作者需求,依法维护科技工作者合法权益。

  四、日喀则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简介

  负责开展与兄弟省市的科技交流合作事宜,在全地区组织开展科技成果的引进、示范、推广、开发等工作。

  五、太阳能实验站

  负责开展与兄弟省市的能源交流合作事宜,在全地区组织开展新能源引进、示范、推广、开发等工作。

  联系电话:0892-8839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