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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南市科技局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0年06月02日 来源:山南市科技局 作者:

  一、山南市科技局简介

  山南市科学技术局是山南地区行署科技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科技管理和发展工作,内设4个行政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协调等工作;负责单位政工人事、工青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机关行政经费、科学事业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各项科技发展资金等有关费用的预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

  (二)科技管理综合科(地区星火计划办公室、高新技术管理办公室)

  拟定全地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牧、林业、水利、气象等大农业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管理星火计划等项目;拟定基础研究、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和工业与信息化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指导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认定、管理;拟定科技体制改革的方案和措施;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措施;负责科技成果评价、鉴定、登记、保密、公布管理工作;指导科技扶贫、科技兴县等工作;负责组织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工作,承担地区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知识产权局

  承担组织协调全地区保护知识产权的有关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承担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的相关工作,承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承担专利统计工作。

  (四)科学技术普及科(科协办公室)

  负责编写全地区科技普及规划及发展战略,拟定科普规划、措施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印藏汉文科普资源,组织实施农牧区科学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负责全地区农牧民技术员的培训工作;负责科协的日常工作,组织全地区各学(协)会的交流;负责科协常委、主席会议及全市科协大会的筹备工作。

  西藏山南市科学技术局下辖一个直属事业科室:山南市科技交流中心。其职责是:负责全地区的科技交流工作,负责接受援藏省市对我地区科技援助事宜。

  二、山南市科技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牵头拟订全地区科技发展规划。

  (二)负责拟订全地区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支撑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全地区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方案,对科技专项实施中的重大调整提出建议。

  (四)负责申报、编制和实施地区科技基地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科研基地建设规划,提出科研条件保障的规划和政策建议,推进全地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化规划,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全市火炬计划、星火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的制定并指导实施。

  (六)组织拟订全市科技促进农牧区和社会发展的相关方案、措施和办法,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科技成果推广措施,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提出科技体制改革和重大措施建议,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工作,负责地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组织工作,参与拟订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科普规划和科普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治区级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科技保密、评估和统计等管理工作。

  (九)负责归口管理的各类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措施建议,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负责组织协调全地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承担规范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

  (十一)组织指导科技方面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二)承办行署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893-782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