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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0年06月02日 来源:那曲市科学技术局 作者:

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结合实际,研究分析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牵头拟订我市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

(二)统筹推进全市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全市科研体系建设,指导全市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全市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市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拟统订全市重点基础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负责统筹协调基础研究、关键技术以及共性技术研究。牵头组织全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研究并制定促进全市经济发展中优先发展的科技领域和科研重点,编制中长期科技发展计划,合理配置科研经费,加强对科技工作的宏观管理。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那曲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和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那曲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

(四)拟订全市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编制全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全市实验室建设,推动那曲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

(五)编制那曲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基础性研究、应用性研究、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示范试验等项目,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政策;牵头组织那曲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牧业、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促进以改革民生为重点的乡村振兴战略。

(七)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符合全市科技人才发展建议,推进我市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参与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

(九)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全市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我市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市科技保密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管理全市的科学考察、科技外事工作,开展内引外联工作,管理技术出口、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工作。

(十一)负责引进区外、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市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全市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全市区内外、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我市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全市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负责国家和自治区科技奖项的提名、中国政府友谊奖的推荐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协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科教兴藏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那曲建设。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职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和具体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立公开统一的那曲科技管理平台,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政府部门不直接管理具体科研项目,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立项、过程管理、验收等具体工作。进一步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效绩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统筹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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