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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项目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0年07月0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作者:

西藏自治区各科技型企业:

西藏(成都)科技孵化器成立于2007年5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基于成都丰富的科研院所资源、优越的地理位置和高素质的劳动力资源,因地制宜,在成都建立了异地科技孵化器。西藏(成都)科技孵化器位于成都市天府大道南延线18号高新孵化园内,占地面积3000㎡, 有37间独立空间、1个展示大厅,建立了网络服务平台、生物医药共享实验室、共享会议室和大数据云平台。2010年12月,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截止目前,共孵化企业82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5家,上市企业2家。

为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战略部署,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对西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入孵企业项目征集工作安排,2020年继续以招收区内科技企业入驻成都孵化器建立异地研发中心为主要任务,围绕科技成果转化、研发新成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供全方面的孵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要求

(一)须以企业形式申请入孵。企业注册地在西藏境内;研发性企业注册资本30万元以上,生产性企业50万元以上,但一般不超过200万元(纳入“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及“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人才或从事现代农业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500万元;属生物医药、集成电路设计等特殊领域的创业企业,一般不超过1000万元); 上年营业收入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企业创新性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法人代表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应具有一定的领导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质。

(二)企业须以孵化项目形式申请入孵。项目符合西藏产业政策以及本孵化器鼓励发展的产业门类的发展导向,并符合国家和成都市环境保护要求;项目(产品)知识产权界定清晰,无纠纷;项目(产品)技术含量高,具有一定的创新性,能代表国内先进水平、填补西藏境内技术空白,项目产品必须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产业化条件;项目考核目标明确,孵化期限内能够出成果出产品,达到项目验收量化考评要求;对已具有成熟的核心技术,产权(含知识产权)明确,利用西藏特色优势资源进行成果转化的项目,将优先予以支持。

(三)须拥有一支研发团队。充分利用成都市丰富的人力资源,组建一支能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研发团队,研发人员占企业员工总数的10%以上;鼓励企业积极吸纳西藏籍毕业大学生或技术人员加入研发团队;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技术、市场、经营和管理有一定驾驭能力。

二、项目申报要求和起始时间

1. 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2020年度入孵项目申报启动时间为20207月1日,截止时间为2020930日。

2. 项目申报所需材料(按装订顺序排序):

(1) 《企业入孵审批表》;

(2) 西藏自治区科技孵化器入孵企业(项目)申报书;

(3) 《科研项目可行性报告》;

(4) 《科技技术查新报告》;

(5) 《企业法人个人简历表》, 含企业法人个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

(6) 《技术团队人员基本情况表》, 含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最高学历证明复印件。

(7) 主要设备清单。

(8)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申报项目目前进行到什么阶段(起步、小试、中试等), 取得了什么结果等相关证明材料,比如项目研发阶段,生成的一些报告之类的材料。

三、申报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拉仓

联系电话:0891-6821037 13658997478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19号(区科技厅院内培训楼2楼)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20207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