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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的意见》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5年05月14日 来源: 作者:管理员

各地、市委,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进一步提高农牧民整体素质和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有道德、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牧民,推进农牧业科技进步,大力发展劳务经济,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的重大意义
   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是推进“一产上水平”、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重要条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投入不断加大,培训覆盖面逐步扩大,培训工作得到快速发展,对提高农牧民依靠科技增收和转移就业能力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我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农牧民科技文化素质较低,接受能力不强,培训任务艰巨;培训手段单一,时间短、层次低,质量不够高;培训管理体制不顺,监管不够,缺乏统一组织协调,部门之间配合不够,条块分割、工作重叠,资源整合与共享不充分;培训基地设施落后,培训设备缺乏,难以适应培训需要;培训内容与就业市场衔接不够,农牧民参与培训的主动性不强,培训效果有待提高,等等。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切实把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作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统筹规划、分工协作、保证质量,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和人力保障。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区党委七届四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农牧民收入的首要任务,以提高农牧民综合素质、促进农牧民增收为目标,以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牧民科技培训、转移就业技能培训为重点,夯实培训基础,整合培训资源,提升培训水平,不断提高农牧民素质和就业能力,为建设小康西藏、平安西藏、和谐西藏、生态西藏提供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全面落实《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培训规划(2008—2015年)》,力争到“十一五”末,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达到30万人,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培训达到1000人,科技素质和农牧业科技应用水平明显提高;农牧民技能培训达到9万人,转移就业率达到70%;农牧民创业培训规模达到200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85%以上。到“十二五”末,建立起以“政府统筹、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体系和运行机制,农牧民培训力度加大,60%以上的农牧区劳动力掌握l一2门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牧民40万人,农牧区每户有1个掌握致富技能的明白人,转移就业技能培训35万人。


   三、明确培训任务,创新培训方式
   (三)大力抓好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根据农牧业生产实际,充分利用各级农广校、职业技术学校现有师资力量和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农作物、蔬菜、花卉、畜禽养殖、动植物防疫技术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短期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重点开展粮油、奶类、肉类、饲草料等深加工技术和农畜产品包装储运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农牧业产加销综合效益。
   (四)积极开展科技培训。以建立核心示范农户为重点,以实施农牧业科技入户工程为手段,以转化应用农牧科技新成果为目标,围绕当地特色产业、区域经济结构调整,按照相关农牧业生产岗位规范,注重专项技术,结合产业开发、订单农业、科技园示范、新技术推广等实施专业化科技培训。组织培训教师和科技人员进村入户,通过科技下乡、科技直通车、科技书屋等载体和发放光盘、办黑板报、送科技资料、现场培训、咨询服务等形式,对农牧民进行科技培训。积极抓好农牧民科技特派员培训。继续推行“绿色证书”制度,不断扩大覆盖面和受益面。
   (五)加快推进转移就业培训。紧紧围绕特色旅游业、藏医药业、优势矿产业、高原特色生物产业、特色农牧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以及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加强餐饮、驾驶、建筑、机械维修、电(焊)工、导游等行业人员培训,激发农牧民转变就业观念,引导农牧区劳动力加快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实现稳定就业。加强对进城求职的农牧区劳动者免费提供职业培训、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务工常识、公民基本权益、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异地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企业用工制度、服务管理、务工人员必备条件、需要的相关证件等方面的培训,增强求职者适应工作环境能力。
   (六)切实加强创业培训。对具有创业愿望和创业条件的农牧区劳动力开展创业培训。通过创业培训、项目开发、政策扶持、融资环境等创业服务,增强农牧民创业意识和能力,提高创业成功率。.
   (七)千方百计创新培训方法。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就业为目标,科学制定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方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根据市场需求和农牧民意愿确定培训专业,选择市场前景好、就业空间大的项目开展培训,突出抓好实用、实际、“短、平、快”项目培训,形成培训、择业的良性互动局面。充分整合现有培训资源,大力开展因需培训、岗前培训、岗位培训、定向培训和订单培训,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实现培训与就业紧密结合。本着方便农牧民、服务农牧民的思想,组织农牧民就地就近培训。灵活确定培训时间,确保农牧民务农和培训两不误。


   四、加快培训体系建设,提高培训质量
   (八)完善培训机构。整合培训资源,打破行业、地域、部门和教育类别界限,坚持公平对待、择优选用原则,充分利用各种类型教育培训资源,建设适应市场需求、手段先进高效的农牧民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能力,认定挂牌一批培训机构。以实施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阳光工程”为重点,依托各类职业学校、职业培训中心等培训机构,加大以转移为导向的新型农牧民和农牧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力度,支持各类培训机构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农牧民培训,切实提高农牧民素质。加快发展农牧区职业教育特别是民办职业教育。鼓励社会力量办学,在政策上给予优惠,减免部分手续费、服务费等费用。挂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课时制定办班计划,切实把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培训效果落到实处。抓好培训机构评估工作,对培训机构的师资力量、培训专业、收费标准、场地环境、培训教材等方面要进行年度评估,根据评估给予奖励或责令整改。
   (九)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加强职业教育培训基地、农牧民培训阳光工程示范基地和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基地建设。加大培训基地硬件建设,改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培训基地建设要重点放在县、乡(镇)两级。整合现有培训基地资源,有计划地安排农牧民培训,确保培训基地建设与农牧民培训需求相适应,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十)开发、选好培训教材。培训机构要围绕农牧民所需技能,选用或开发适合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特点的教材,科学设置培训课程,精心编制培训方案,强化培训管理,提高培训质量。要立足于区域特点、农牧民自身实际和行业岗位的要求,注重编写一些卡通式、操作说明式、流程图示等农牧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一干就灵的“乡土”教材。
   (十一)提高师资队伍水平。依托农牧院校和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水平。建立符合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特点的教师继续教育体制,采取集中培训、走出去培训、在岗培训、到农牧区和企业实习培训等多种形式,培养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善于教学且致力于农牧民培训事业的教师队伍。建立农牧民培训师资库,选聘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农牧民技术员、科技能手、专业户、示范户作为师资力量。
   (十二)积极做好资格认证工作。大力推行准入制度,强化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基础作用。加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队伍建设,扩大职业资格证书覆盖面,提升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程度,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培训制度、就业制度和劳动管理制度相衔接。积极引导用人单位改革用工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充分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用人、任职、待遇中的激励作用。坚持职业培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免费为农牧民开展职业鉴定,发挥职业资格证书在劳动者就业过程中的导向作用,增强就业竞争能力,提高劳务收益。
   (十三)建立培训人员档案。建立完善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档案工作,对已参加或正在参加培训的人员姓名、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就业情况等进行详细登记。加强摸底调查工作,对全区农牧区劳动力的数量、年龄结构、家庭收入状况、文化程度、身体状况、转移就业愿望等情况进行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十四)认真做好就业指导和服务。尽快建立和完善集就业指导、岗前培训、劳务输出为一体的劳动力市场,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功能,帮助农牧民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实现尽快就业。建立健全劳动力市场网络服务系统,及时提供政策发布、信息交流、远程培训、舆论宣传等服务,确保培训工作与就业服务有效衔接。鼓励各类培训机构与劳务输出机构、用人单位在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和伙伴关系,实现培训与输出就业的良性互动。各培训机构要加强学员全过程管理和就业指导,及时为其提供便捷、周到服务,确保稳定就业。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搞好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调查,主动做好全过程跟踪管理服务。加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和转移就业政策措施研究,重点研究农牧民转移就业、返乡创业、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措施,确保农牧民培训、转移就、也健康有序发展。


   五、加强对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的组织领导
   (十五)健全领导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作为抓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摆在突出位置,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成立自治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农牧厅,要进一步完善领导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协调做好全区农牧民培训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全区一盘棋、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十六)加大资金投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导,以集体、企业、个人等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投入体制。各级政府对农牧民培训的投入要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增加。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和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事业,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多元化的智力投资保障机制。完善落实《西藏自治区农牧民技能培训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培训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
   (十七)建立考核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西藏自治区农牧民培训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试行)》,切实把农牧区劳动力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管理。自治区农牧民劳动技能技术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要对各地各部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未开展或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