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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0年01月16日 来源:成果处 作者:

各推荐单位、推荐专家: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就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推荐和专家推荐两种推荐方式。

(一)单位推荐

1.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

推荐单位推荐的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奖项目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项目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推荐时不推荐奖励等级。

2.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杰出贡献奖

推荐单位应注重推荐仍在一线工作的杰出科学技术专家。推荐的杰出贡献奖人选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并责成候选人所在单位进行相应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方可推荐。

(二)专家推荐

1.推荐专家每人每年可以向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推荐1项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或1名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人选。推荐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时不推荐奖励等级。

2.专家应推荐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人选),且每年只能推荐1个项目(人选)。当推荐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推荐专家有责任协助处理。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进行项目(人选)公示时将同时公布推荐专家姓名。

3.当年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人选、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完成人不得作为推荐专家。

4.专家推荐实行“责任推荐专家制”,2名(含)以上专家共同推荐时,需明确责任推荐专家,由其牵头负责推荐、答辩、异议处理等工作。

(三)推荐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推荐项目(人选)必须符合《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的推荐要求。推荐项目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推荐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主要论文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发表。应用开发类项目应当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2.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推荐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推荐人选不能作为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的完成人。

(四)推荐程序

1.申请

推荐单位按照《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规定执行。区属高等学校的项目(人选)由主管部门推荐。非公有制企业的项目(人选)由所在地区(市)行署(人民政府)推荐或区(中)直相关部门推荐,区外完成单位可以由区内合作单位所属主管部门推荐。无明确主管部门的项目(人选)可以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审核后担任推荐单位。未拥有推荐账号的推荐单位在通知下发之日起可以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出申请,申请格式见《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申请表》(附件1),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单位推荐申请表——单位名称”。

推荐专家为区内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奖者。专家推荐时,由责任推荐专家通过本人电子邮件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其他推荐专家和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2020年度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专家申请表》(附件2),电子邮件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推荐申请表——专家姓名”。

推荐账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3月31日。

2.推荐

填写推荐书需登陆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向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申请密匙,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应在收到密匙申请后及时审核,符合推荐要求的,给予密匙和密码。为增强推荐工作的严肃性,申请密匙时所填项目(人选)名称即为推荐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的名称,后续如需更改则需重新申请密匙。

推荐书可以于2020年3月1日起凭密匙账号登录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并按照报送要求报送纸质版推荐书。推荐单位或推荐专家在推荐书填写完毕后,经审核内容无误、材料完整,方可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推荐。

二、推荐书填写要求

推荐书是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推荐单位(推荐专家)认真填写,重点突出推荐项目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科技创新内容和推荐人选的科技成就、贡献。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填写推荐书时用第三人称身份(如“项目”、“该项目”等,而不能出现“我”、“我们”等字样)。

其他填写要求在附件推荐书中有具体说明。

三、推荐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推荐专家按规定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并于2020年5月31日前报送推荐材料,同时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关闭推荐受理功能。

    (一)单位推荐

单位推荐以正式公函的方式将推荐材料报送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发函要求为:地区、地级市等推荐单位应是行署(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发文,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和直属机构等推荐单位应是厅(委、办、局)发文。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函1份,内容应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及结果、推荐项目数量和汇总表;(2)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主件和附件一并装订,A4规格纸张,打印方式单双面不限,竖向左侧装订,以“一、(项目)基本情况”或“一、候选人基本情况”作为首页,请勿另加封面;

(二)专家推荐

纸质推荐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请勿另加封皮,由责任推荐专家直接报送自治区科技奖励办。

    (三)其他要求

1.推荐书报送前,仔细核对填写并确定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名称(以公章名称为准),主要完成人姓名(以身份证姓名为准)和完成单位(以公章名称为准)、完成人排序(按贡献大小排序)。报送后,无正当理由的,所有信息不予更改(完成人排序更改需所有完成人同意签字)。

2.推荐项目在公示完成后退出评审必须经所有完成单位、所有完成人一致同意,由推荐单位(专家)向自治区科技奖励办提出。

3.推荐书不得有涉密内容。

4.如使用网络推荐无法成功推荐,可向自治区奖励办申请线下推荐,由推荐单位将材料直接报送到自治区奖励办(包含推荐书所需附件PDF)。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荣梅0891-6822961  13889015695

       刘超龙0891-6822961  17858528212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

电子邮箱:xz_kxjsj@163.com

邮政编码:850000

附件:1.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单位申请表

     2.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专家申请表

     3.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

     4.2020年度推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

(备注:因附件内容较多,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在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xmsb.tibetsti.cn:9123/下载。)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