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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批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评审结果的公示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2年11月28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为推进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按照《西藏自治区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藏科发〔202078号)要求和《关于开展第三批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申报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20221124日,区科技厅组织召开第三批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评审论证会,邀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曲水县才纳乡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噶尔县狮泉河镇人民政府申报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开展评审论证。根据专家组评审论证意见,拉萨曲水、阿里噶尔通过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专家组评审

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农村科技处反映。

受理部门:规划与监督处 0891-6827035

农村科技处 0891-6836973

公示时间:20221128日至126


附件:第三批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评审论证信息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11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