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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陕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公示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4年05月31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章第四款“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及第五款“异地搬迁”相关规定,经企业申请、区科技厅核查,现将西藏陕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和西藏网鼎深思数字科技有限公司2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2024531日至6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西藏陕光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等2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信息


联系方式:区科技厅机关纪委,0891-6817870

          区科技厅业务处室,0891-6822961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5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