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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西藏)已发布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1年01月1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2019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加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目的是吸引和凝聚全国优势科研力量,聚焦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基础研究人才,提升创新能力。

2021年1月15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34/info79469.htm),其中包含西藏项目指南方向17个,分布在生物与农业(5个)、环境与生态(3个)、能源与化工 (3个)、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3个)、人口与健康(3个)等5个领域。另外,请关注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指南中生命科学部的“高原特有家畜疫病防控的基础研究(C18)”、医学科学部的“少数民族常用有毒药味炮制方法及其减毒增效原理(H32)”两个重点项目领域。

2021年,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重点项目等申请截止期为2021年3月20日16时。西藏提出的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均为重点支持项目,其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为4年(2022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视不同科学部而定(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99/),资助期限为5年(2022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填报项目申请时,须认真阅读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9596.htm)、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2020年版)简介(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9598.htm)及相关项目与资金管理等办法,特别要注意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规定”、“联合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科学部资助领域和注意事项”及“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的相关内容与要求。

填报项目申请期间,有关政策和指南咨询,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计划局(010-62329897,62326872)、西藏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13520349291);有关财务咨询,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财务局(010-62327225,62329112,62326961);有关申请代码咨询,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应科学部(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940/);有关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咨询,可联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信息中心(010-62317474)。

附件:2021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