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拟立项目的公示
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过程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19〕178号)、《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专项、基金等)出入库实施细则(试行)》(藏科发〔2020〕193号)等有关规定,现对2021年度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项目拟立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9月18日-9月27日(7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立项目存有异议,请在2021年9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厅机关纪委或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不受理匿名举报。
举报电话:0891-6827035(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
0891-6817870(科技厅机关纪委)
0891-6599815(自治区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
附件:2021年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拟立项目公示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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