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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年引进人才公告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7年03月05日 来源:科技厅 作者:管理员

  根据西藏科技事业发展需要,经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西藏自治区科技厅计划2017年引进20名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机关3人,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2人,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2人,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1人,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1人,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11人。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要求引进人才为非西藏院校、非西藏生源,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厅机关计划引进农学、农牧业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1人,生态、信息等理工类专业1人,科技管理、项目管理、工商管理、法律、知识产权专业1人。

  科技信息研究所计划引进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专业1人,统计学相关专业1人。

  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计划引进热能工程、太阳能及热工程专业1人,光伏工程专业1人。

  生产力促进中心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

  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计划引进企业管理或工商管理专业1人。

  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计划引进计算机相关专业1人,物理、天文类相关专业1人,英语专业1人,展览展示设计相关专业1人,生物学相关专业1人,博物馆学或科学传播相关专业1人,管理类相关专业1人,美术学(雕塑类优先)相关专业1人,影视影像类相关专业1人,机电类相关专业1人,地质类相关专业1人。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热爱西藏,具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长期在藏工作;

  3.遵纪守法,态度端正,作风优良;

  4.综合素质好,学习成绩优良,获得相应学制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适合在藏工作;

  6.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学籍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及以上处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国家公职人员的情形。

  四、报名方式

  请有志到西藏工作,投身西藏科技事业发展的学生填写《西藏自治区科技厅2017年引进人才报名表》,将《报名表》、本人简历发送邮件到kjtrsc@163.com(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个人简历材料)。简历投递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8日。如错过截止时间但仍有报名意向的,也可电话联系我们。

  五、其他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科技厅为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公务员,占用行政编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定级为副主任科员。

  (二)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为科技厅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地点位于西藏拉萨。录用后为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干部身份,占用事业编制。

  (三)录用后享受工资、五险一金等待遇。

  (四)试用期满后享受每年50天带薪探亲休假待遇,往返交通费用报销。

  (五)录用前须签订就业协议,承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系统工作不少于8年。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

  联 系 人:贾瑞瑶

  联系电话:0891-6830045、18660930267

  联系邮箱:kjtr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