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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征集“十三五”时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1年01月14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自治区“十三五”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充实完善自治区科技成果信息库,推动科技成果供应方与需求方有效对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支撑西藏高质量发展。自治区科技厅现面向全区征集科技成果信息,并挑选出经济和社会效益潜在价值高的科技成果拟予转化应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2016年以来(包含2016年)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主要包括:

1.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3.由自治区科技厅推荐,国家各类科技计划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

二、成果要求

1.符合产业发展需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扶持政策。

2.成果权属明确。科技成果应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和清晰的权属划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

3.应用类科技成果应具备一定成熟度、较好的市场前景,已形成或预期可形成经济、社会效益。

三、填报要求

1.各填报部门要严格按照表格要求,认真填报,确保科技成果信息的准确性。

2.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地区填写《“十三五”时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表》《“十三五”时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汇总表》,并负责审核报送材料的真实性,于2021331日前加盖公章后报送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附电子版)。

附件:1.“十三五”时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表

        2.“十三五”时期科技计划项目成果信息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113日    

报送单位: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王岩、梁小龙、拉巴琼达

联系方式:0891-6837871/6832242

邮箱:scl_wangy@sti.xizang.gov.cn

咨询处室:自治区科技厅规划与监督处

联系人:曾远东

联系方式:0891-682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