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2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1年09月29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更加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解决制约我区产业发展中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进一步提高指南编制参与度。现开展2022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盯2030年基本建设创新型西藏的发展目标。2022年科技计划项目立足我区产业发展和民生改善中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稳定、发展、生态、强边”四件大事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正确处理好“十三对关系”,围绕服务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以及高原农牧业、生态环境、高原医学、公共安全等领域技术攻关,着力提升科技支撑高质量发展水平。

二、征集范围

(一)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

瞄准西藏在国家全局工作中的战略定位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川藏铁路建设、藏医药、第二次青藏科考支撑服务与成果转化、平安西藏建设科技与文化融合、特色农产品制造与质量安全领域,支持重大科学研究、重大科技攻关、重大成果转化,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瓶颈问题。(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农村科技处)

(二)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

围绕数字信息、公共安全、防灾减灾、道路交通、绿色工业、清洁能源、现代服务业、高原医学、奶牛高原适应性、高寒退化草地保护与资源利用、外来物种入侵防控、特色家畜疫病防控及营养调控、藏鸡产业提质增效、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宜居村镇建设、农作物育种(小麦、豆类、马铃薯、油菜)、耕地地力提升、园艺育种(蔬菜、果树、特色花卉、那曲黄蘑菇)、果蔬病虫害防控、西藏特色水生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热带作物种质资源鉴定与利用(墨脱、察隅本土特优热带作物资源)领域和方向,以产业创新发展和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开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重大科技成果引进创新与转化应用以及重大社会公益性研究。(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农村科技处)

(三)自然科学基金

引导广大科研人员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关键科学问题,瞄准国际前沿和新兴前沿,自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和创新性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四)基地与人才计划

1.科技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重点支持区内获得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上的科研人员,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和行业领域科技需求,结合自身研究方向,自主选题。(政策法规处)

2.引进外国专家项目。聘请引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领域急需紧缺行业领军人才,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重点支持引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外国专家;引入国外优良品种,先进的生产经营方式、成熟的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外国专家局)

3.基地与平台。围绕拉萨青藏高原科学研究中心、西藏藏医药研究中心、清洁能源技术创新中心、林芝自然灾害风险防控与工程安全研究中心、昌都高山峡谷生态综合观测研究站、国家青藏高原科学数据中心西藏分中心、拉萨地球系统多维网研究平台等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各领域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五)软科学(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

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科技创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需求,重点针对我区科技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科技人才培养、科研平台建设、多元科技投入等方面重点难点问题,开展前瞻性、政策性研究,获取一批重要研究成果,形成一批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决策咨询报告(政策法规处)

三、填报要求

1.项目指南建议由建议单位统一报送,不接收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建议;

2.请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项目指南建议表(附件1)电子版、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与扫描版按业务归口报送科技厅相关处室。

3.指南征集仅是咨询形式,不作为立项承诺。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申报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

4.业务处室咨询电话及邮箱:

(1)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联 系 人: 尼珍   

联系电话: 18898016559

邮    箱: xzkjtgxc@163.com

(2)农村科技处

联 系 人: 孙明军 

联系电话: 18708038809   

邮    箱: xzkjtnmc@163.com

(3)政策法规处(外国专家局)

联 系 人: 许巍   

联系电话: 18908904903    

邮    箱: 281291811@qq.com


附件: 1. 2022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表

      2.2022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建议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