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现场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切实推动各重点专项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成效,我厅拟于11月3日至15日对部分“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项目
(见附件1)
二、检查时间
11月4日至11月15日
三、检查内容
(一)项目核心任务和成果完成情况。对照项目任务书约定,重点对项目核心任务的研发进展,以及阶段性成果的创新水平、产业应用、效果影响等进行查验。
(二)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结合项目核心任务研发进展情况,检查相关专项经费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检查相关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重点关注是否按照项目资金等办法或规定进行管理。
(三)单位政策落实和内部控制情况。相关项目管理、“放管服”等政策落实情况,法人主体责任落实和内部控制措施建设和落实情况等。
四、有关要求
(一)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认真填写《“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进度报告(模板)》(附件2),于2021年11月7日前将完整的纸质版(签字盖章)及电子版(PDF)报送至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有自筹经费的各项目承担单位需报送自筹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证明材料。
(二)请按照检查内容提前准备相关汇报材料(ppt)及佐证材料(成果形式及经费使用情况)备查。
(三)逾期未报送材料、自筹经费未按承诺到位的将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并按照《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有关规定,将项目承担单位及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
五、联系方式
项目受理单位: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联 系 人:尼珍
联系电话:0891-6836039(兼传真)
电子邮箱:xzkjtgxc@163.com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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