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0年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1年12月10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区科技厅委托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对11家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西藏高原大气环境重点实验室等2家重点实验室为“优良”;西藏高原相关疾病分子遗传机制研究与干预重点实验室等3家重点实验室为“合格+”;西藏自治区地矿测试研究实验室等4家重点实验室为“合格”;西藏光信息处理与可视化技术重点实验室为“合格-”;西藏高原数据通信重点实验室为“整改或问题较多”。

为加大对评估结果较好的重点实验室支持力度,推动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精神,我厅将对评估结果为“优良”的2家重点实验室各资助自主研究项目经费50万元,对评估结果为“合格+”3家重点实验室各资助自主研究项目经费30万元。请以上5家重点实验室编制项目任务书,细化经费用途、安排,于1216日前报区科技厅高新处审核。

希望各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总结经验,针对重点实验室存在的薄弱环节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不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运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重点实验室聚集培养优秀人才、承担重大科研任务、解决重大科学问题、产出高水平创新成果的作用,为更好支撑西藏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20年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126日   

(联系人:尼珍 0891-6836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