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建设“西藏自治区生物资源与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西藏自治区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自主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等程序,拟批准建设“西藏自治区生物资源与生物安全重点实验室”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月24日-30日(7天)。
公示期间,各单位、各有关人士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5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自治区科技厅高新处。不受理匿名举报。
附件:公示名单
举报电话:0891-6836039(厅高新处)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2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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