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入库专家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进一步提高备案管理服务质量,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群体高质量规范发展,现向各有关单位征集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入库专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技术领域》)为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身体健康,能胜任评审。
6.近三年参加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工作,且参与上述工作时未有违反专家纪律情形。
二、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围绕《技术领域》涉及的“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等8个领域,组织专家填写《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简介表》(附件1),汇总形成《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附件2),于2025年8月20日18点前将加盖公章的《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简介表》扫描件及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zkjtcg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简介表
2.高新技术企业专家库推荐入库专家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平措多吉,6822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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