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处,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2015年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将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组织。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高级资格一式4份,申报中级资格一式3份。
(二)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报告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任现职称以来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政治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2014年以来每年完成72个继续教育学时或每年累计参加12天继续教育培训,2016年开始根据人社部25号令,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学时达到每年90个学时或每年累计参加15天继续教育培训)。
(五)任现职称资格证书、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原件。
(六)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专业作品、获奖证书原件。
(七)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部门意见。
(八)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说明。
(九)各地(市)人社局、区直相关单位推荐和审核意见。
二、报送时间
请在2016年5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贾瑞瑶
联系电话:0891—683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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