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复函(完)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藏人社厅函[2014]127号
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复函
区科学技术厅:
你厅《关于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藏科发[2014]43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调整后的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刘光旭等15名同志组成,其主要职责是评审全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任期三年。在评审中,请严格评审条件和程序,确保评审质量。
此复。
附件: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5月21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刘 光 旭 自治区科技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副主任委员:
岗 青 自治区科技厅厅长、副教授
尼玛扎西 自治区农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刘 务 林 自治区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书记、研究员
委 员:
李 宝 海 自治区农科院副院长、研究员
左 力 自治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研究员
强 小 林 自治区农业研究所研究员
米玛次仁 自治区畜牧中心研究员
毛 浓 文 拉萨市农技推广中心农业推广研究员
李 晖 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赵 垦 田 自治区农牧学院研究员
余 成 群 中科院拉萨生态站高级工程师
蒋 思 萍 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研究员
欧 珠 西藏大学教授
洪 亮 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副研究员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4年5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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