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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8年12月26日 来源:政工人事处 作者:管理员

区直各有关单位政工人事处、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安排,2017年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由自治区科技厅负责。为做好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和对象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3〕9号)文件,全区从事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本系列申报上一级职务或转评本系列条件的,可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高级一式七份,中级一式五份)。

  (二)填写《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登录邮箱下载表格:邮箱:kjtzcps@163.com 密码:123abc),报纸质版一份。

  (三)任现职以来的个人业务工作报告,报告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

  (五)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政治业务考试合格证书(成绩单)、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2014年完成72个继续教育学时或累计参加12天继续教育培训,2015以来每年完成90个学时或每年累计参加15天继续教育培训)。

  (六)任现职以来资格证书、资格文件、聘任文件原件。

  (七)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科研项目、专业作品、获奖证书原件。

  (八)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部门意见。

  (九)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说明。

  (十)各地(市)人社局、区直相关单位推荐和审核意见。

  材料待科技厅、人社厅审核通过并下达委托评审函后,在职称评审会议前按统一格式和要求装订,提前装订的不予受理。

  三、报送要求

  请在2017年9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进行初审,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贾瑞瑶

  联系电话:0891-6830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