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造科技创新“桥梁型人才”
◎张晓静 李 辉 牛 冉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并强调“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这两项部署,分别指向企业创新的双引擎——产学研协同攻关能力与全生命周期金融支持能力。
然而,政策红利要转化为创新动能,中间需要一座“桥”。这座桥,就是“桥梁型人才”——既懂科技又懂产业、既懂技术又懂市场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而言,企业牵头创新联合体,需要统筹产学研的科技领军人才;科技金融要精准滴灌硬科技企业,需要能够识别技术价值的科技金融人才,他们是连接科技与资本的桥梁。唯有这两类“桥梁型人才”协同发力,才能点燃企业创新的双引擎,从而让顶层设计在创新一线落地生根。
“桥梁型人才”面临结构性短缺
当前,我国科技型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过程中,正面临“桥梁型人才”结构性短缺。
一方面,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合中,缺乏具备战略视野的科技帅才。政府鼓励科技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但在实际操作中,许多企业技术负责人擅长具体研发,却难以从产业链高度凝练出具有共性的重大科学问题。部分高校院所的科研人员进入企业联合体后,由于缺乏对市场需求的敏锐洞察力,导致研究成果难以落地转化。当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参研人员中45岁以下占比超80%,青年人才虽多,但能够统筹产学研、带领大团队冲击重大战略任务的一流科技领军人才依然匮乏。这类人才的缺失,导致创新联合体“联而不合”,产学研协同难以产生真正的“化学反应”。
另一方面,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中,也缺乏既懂金融又懂技术的科技金融人才。随着科技金融绿色通道的常态化开设,银行、投资机构需要深度介入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硬科技领域。然而,传统金融人才往往看不透技术的核心门槛在哪儿,判断不了技术带来的竞争优势能不能守得住,也难以预判技术的生命周期还有多长,因此很难识别企业真正的价值;而纯技术背景的人员又不熟悉金融规则与风险定价。这种“语言不通”导致金融机构在面对科技企业时普遍陷入“不敢贷、不敢投”的困境。许多银行科技支行为解决这一问题,被迫大幅提高理工科背景员工的招聘比例,甚至出现“新入职员工以工科类居多,金融专业反倒不多”的现象,这进一步折射出复合型人才的缺位。两类“桥梁型人才”的缺失,让企业创新的双引擎无法协同发力。
实战中培育“桥梁型人才”
解决上述问题,必须打破科技与企业、科技与金融之间的壁垒。
一是以创新联合体为熔炉,锻造连接科技与产业的战略科技人才。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将创新联合体建设成为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要推广“双导师制”和“校企双栖”模式,鼓励高校与龙头企业共建现代产业学院、卓越工程师学院。可借鉴陕西等地探索的“校招共用”经验,支持人才保留高校编制,但长期驻扎企业研发一线,围绕产业真问题开展真科研。对科技领军人才的评价,应重点考核其在联合体中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的实效,以及带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的能力,引导他们从单纯的学术研究者转变为懂管理、懂市场的产业帅才。
二是以科技金融实践为练兵场,培育懂技术的金融“翻译官”。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科技金融的要求,必须依靠专业的人。金融机构应系统化实施科技金融人才赋能行动,通过“专业培训+专题实践+跟岗学习”等方式,让金融人才深入科技企业生产线、研发中心,了解技术原理与工艺流程。鼓励银行科技支行建立科技特派员或技术经纪人制度,在信贷审批团队中要求配备具有理工科背景或产业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员。同时,建立差异化考核与尽职免责机制,改变过去只看重财务指标的传统信贷逻辑,让金融人才敢于基于对技术前景的专业判断进行创新服务,真正发挥绿色通道的作用。
扫除“桥梁型人才”发展障碍
锻造“桥梁型人才”,既需要在实战中培养锻炼,又需要在制度层面为人才的成长与流动扫除障碍。
一是打通“旋转门”,让科技领军人才在产学研之间畅通流动。要破除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的人才流动壁垒,让既懂科技又懂产业的复合型人才能够两头兼顾、两头都通。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到科技领军企业兼职或挂职,参与创新联合体的技术攻关;同时,吸引企业家、企业高级工程师到高校担任产业导师,参与人才培养。通过“科技副总”和“产业教授”的双向互聘,让课堂连接生产一线,让实验室对接市场车间,在流动中催生更多能够统筹产学研的战略科技人才。
二是调整学科设置,从源头上培养懂技术的科技金融人才。面对科技金融人才的巨大缺口,高等教育必须从学科源头破题。加快布局“金融+科技”“金融+产业”的交叉学科。鼓励金融院系与理工科院系联合开设微专业或双学位项目,重点培养学生对硬科技的认知能力。同时,在金融专业课程中嵌入半导体、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产业基础知识,让未来的银行家、投资人既懂金融工具,更懂技术价值,真正成为连接科技与资本的金融“翻译官”。
三是完善容错机制,让两类人才敢于探索、敢于创新。无论是科技攻关还是科技金融,高风险是固有属性,要用制度为敢闯敢试托底。对于科技领军人才,要进一步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让其在成果转化中获得合理回报;对于科技金融人才,应加快出台并落实普惠信贷尽职免责的细化标准,明确在不良容忍度范围内的非主观失误可免除责任。唯有让两类人才在各自领域敢于探索、无后顾之忧,各得其所、各展所长,他们才能成为打通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焊接点”、连接技术创新与金融资本的“转换器”,企业创新的双引擎才能释放澎湃动力。
(作者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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