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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9年05月22日 来源:信息所(科技统计室) 作者:管理员

各地(市)科技局:

为进一步掌握地方政府财政科学技术支出情况,根据科技部、财政部《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9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区2018年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各地(市)、县(区)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地(市)、县(区)财政科技经费。地(市)级总预算包括所属县(县级市)和区;地(市)本级预算不包括所属县(县级市)和区。

二、填报方式

本表由各地方财政局负责提供科学技术支出数据和资料,各地方科技局负责在线填报数据并提交相关资料。

三、数据采集与填报

(一)填报数据平台

登录中国科技统计网(http://www.sts.org.cn/index.asp)下载“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客户端”。安装后自动默认打开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操作。填报数据时必须通过客户端登录系统,并注意及时保存。

具体填报流程如下:下载平台客户端—系统登录—数据录入—保存数据—数据审核—数据修改—封面上传—确认上报—上级管理部门验收。验收通过即完成上报。

如系统填报不熟练,可以改成填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电子版(附件2),发送至邮箱xzkejitongji@163.com。

(二)用户名和密码

用户名和密码请电话咨询,初次登录系统要求必须修改初始密码,密码修改成功后,请使用新的密码重新登录系统。

(三)时间安排

基层单位填报:2019年6月3日-2019年7月13日;

区科技厅回收报表、审核:2019年7月13日-2019年7月20日。

四、注意事项

1.地(市)科技局要填写两份调查表:地(市)级和地(市)本级;县(区)科技局也要填写两份调查表:县(区)级和县(区)本级。

2.请在填报过程中随时保存数据以防止数据丢失。若不及时保存,再次登录在线调查平台时,之前所填的数据将全部丢失。

3.报表填报完成计算机审核无误后,点击打印。将报表封面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后在平台中上传,或将纸质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zkejitongji@163.com。

4.统计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负责人签章确认,并盖单位公章。

5.要按各报表所规定的指标名称、指标含义、计算方法、分类标准、编号代码等认真填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

联系人:苏淼淼   18539906265  0891-6815309

阮勇    13989081240  0891-6815309

附件:1.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制度(内含报表和指标说明)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9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