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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2020-202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逾期未验收项目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3年10月25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根据《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藏科发﹝2019132《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18﹞87《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藏科发〔2020176《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研诚信实施办法暂行》等要求现就你单位组织推荐的2020-2021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逾期未验收项目清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0-2021年度执行期已满的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37月前截止),清单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材料清单

1.项目任务书

2.项目综合绩效自评价报告

3.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验收意见、专家个人打分表、专家签到表

4.项目经费决算表、明细账须经校财务处审核盖章);

5.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情况包括专利、商标、著作等知识产权的取得、使用、管理、保护等情况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研制完成情况。项目形成的研究成果包括规程、标准、论文、专著、样品等资料应标注“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字样及项目编号。

(二)专家评议

1.项目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人员由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组成,综合绩效评价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2人,实行专家回避制度。

2.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类。

材料要求

1.撰写要求

逻辑严谨、论述详实、条理清楚、论据充分综合绩效评价验收材料需附必要的参考文献或佐证材料。

2.排版要求   

正文部分均四号仿宋表格等为排版需要可适当缩小字体),字母和数字均为新罗马各级标题根据需要自选字体单倍行距去除默认格式表格等根据排版要求适当调整);页边距为上、下、右各2.6cm,2.5cm(为胶装裁定预留空间);各附件均需有页码图表需调整以占满整个页幅图表必须清晰。

3.装订要求

蓝色封皮胶装成册各材料清单之间标题明确用隔页纸分离。

三、报送方式及时间

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在2023113018:00前将自然基金验收材料打印装订后一式一份报送至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四、有关事项处理

逾期未提交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绩效评价验收材料的项目自治区科技厅将按照《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暂行》《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科研诚信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视情况采取以下处理。

1.终止实施并收回项目结余资金

2.取消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主要研究人员2年内有关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计划承担或参与资格列入西藏自治区科研诚信黑名单等处理方式

3.取消项目实施单位2年以内财政性资金支持科技计划承担和参与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清单

      2.西藏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规范


联系单位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次旦卓玛、格桑宗吉   

联系电话:0891-6837871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310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