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级“双创”载体2023、2024年度运行管理考核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西藏自治区“双创”载体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藏财教〔2019〕66号)《西藏自治区众创空间管理办法(试行)》(藏科发〔2021〕149号)和《西藏自治区“星创天地”管理办法(暂行)》(藏科发〔2022〕67号)相关规定,自治区科技厅于2025年5月至7月完成了自治区“双创”载体2023、2024年度运行管理考核工作。经载体自查、属地管理部门初审、现场考察、自治区科技厅有关会议研究、征求原自治区“双创”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意见等程序,确定了自治区级“双创”载体2023、2024年度运行管理考核结果。现将考核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5年7月31日至8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0891-6821037
监督电话:区科技厅机关纪委0891-6817870
区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研诚信处0891-6833529
附件:1.2023年度21家自治区级“双创”载体运行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
2. 2024年度15家自治区级“双创”载体运行管理考核结果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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