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5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经审查,同意武汉世纪千禾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高新技术企业搬迁并更名。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5年9月22日至10月10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5家高新技术企业异地搬迁的名单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22日
各省市科技厅网站
自治区政府部门网站
西藏各科研院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