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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预算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25年02月10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概况

    一、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主要职能

    二、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设置情况

    三、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职能

因厅机关的职能涉密不予公开。

2.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职能

从事科技信息资源建设,科技文献服务,科技信息咨询,科技情报分析研究,科技查新,科技统计,科技成果管理,科技档案管理,科技期刊编辑出版,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数据库建设与服务,信息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3S(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科技信息平台建设与运行维护,科技信息协作组织,区域合作发展科技信息服务,特色产业发展科技信息服务,科技文化创意与传播,科技信息学术交流。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3.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职能

向企业提供科技、经济、管理、政策法规、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信息、培训和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市场营销、投资融资、人才引进、对外合作、展览展销服务;组织新技术(包括管理技术)的开发应用、示范和推广;建立科技评估评审体系,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服务。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职能

研究西藏生物学理论;西藏生物资源的考察与特色生物资源研究;西藏生态环境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知识宣传及相关学术交流。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5.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职能

掌握西藏新能源资源分布和利用现状,引进吸收国内外新能源先进适用技术,开展新能源科学研究,承担新能源应用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工作,促进新能源科技发展,提供新能源技术咨询、基层技术培训与规范市场检测服务,面向全区开展新能源科普宣传和节能宣传工作。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6.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职能

负责创业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项目申报、科技产品推介;负责管理、运营西藏科技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并服务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并服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

7.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职能

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办馆宗旨定位,做好展品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展示。不断充实博物馆藏品内容,提升展品的内涵。发挥博物馆的宣传教育职能作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激发科学观念、培养创新意识,开展互动性强、寓教于乐的科普教育和素质教育。积极采取现代化技术手段,建好博物馆网站,扩大博物馆的对外影响。发挥自然科学交流窗口的作用,做好各类参观人群的接待工作。承办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

1)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内设机构涉密不予公开。

2)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科技文献编译中心、科技咨询中心、科技文献共享中心、科技信息中心。

3)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设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部、市场部、信息部。

4)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设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植物组织培养研究室、植物资源研究室、动物资源研究室、昆虫资源研究室、植物化学研究室、生物资源研究中心。

5)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太阳能应用研究所、风能研究室、沼气研究室、新能源检测中心。

6)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7)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设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展览教育部、研究部、技术保障部、展品保管部。

三、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单位)预算编制范围西藏自治科学技术厅及所属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机关),西藏自治区科技信息研究所,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西藏自治区高原生物研究所,西藏自治区能源研究示范中心,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本次预算公开范围为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系统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表

6、一般预算支出表

7、一般预算基本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9、绩效目标表

10、政府购买服务表

11、政府采购表

12、政府性基金收支总表

1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4、政府性基金基本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16、项目支出表

17、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5年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收支总预算60,301.48万元。比2024年度的预算18,134.29万元增加了42,167.19万元,增长2.3倍。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未下达研发资金,按照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要求2024年财政科技投入翻一番并建立财政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导致2025年预算增长明显。

收入预算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301.48万元;支出预算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7,968.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27.2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87.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8.57万元。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80.14万元,比202488.04万元减少7.9万元,下降8.9 %,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84万元,比上年81.54万元减少 7.7万元。)比上年减少7.7万元,下降9.4 %;公务接待费6.3万元,比上年 6.5万元减少 0.2万元,下降3.2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保有量27辆,预计全年公务接待13批次、13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有1家机关,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997.44万元,同比减少1,876.5万元,下降48.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年初预算批复中包含项目预算资金。

6家下属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06.07万元,同比减少3,866.19万元,下降41.2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包含给各事业单位安排的项目资金。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3.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43.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月底,本部门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6671.37平方米,车辆27辆,其中:副部级领导干部用车(含在职和离退休部级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办公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5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47个,资金6,0137.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见附件中“17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7个重点项目分别是科技厅机关“珠峰英才项目”,资金255万元;科技信息研究所“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资金280万元;生产力促进中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资金426.68万元;高原生物研究所“工作业务经费”,资金388.25万元;能源研究示范中心“人才资源开发”,资金40万元;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资金271万元;西藏自然科学博物馆“工作业务经费”,资金518.22万元。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数86.8万元,主要为机关后勤物业费34.6万、厨师工资33万、保安工资19.2万。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不涉及扶贫资金收支。

(五)政府债务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部门2025年度不涉及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对部门和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次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