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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8年12月04日 来源:厅政工人事处 作者:管理员

  各地市科技局、区直各有关单位人事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2018年度全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和人员范围

  根据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厅发〔2013〕9号)精神,全区从事自然科学科研实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申报高、中级职称或转评资格条件的,可报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表格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申报高级资格一式7份,申报中级资格一式5份。

  (二)填写《自治区自然科学科研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表》,申报高级的还需填写《科研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评估分自评表》,表格在自治区科技厅网站上下载,报纸质版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kjtrsc@163.com。

  (三)任现职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

  (四)任现职以来近五年《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表格在自治区人社厅网站“下载中心”下载),如任职时间不满五年,按实际任职年限报送。

  (五)在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政治、业务考试合格证书、公需科目考试合格证书、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

  按自治区人社厅要求,2014年须完成72个继续教育学时或累计参加12天培训,2015年以来每年须完成90个学时或每年累计参加15天培训。未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含公需科目)的,按自治区人社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有关问题的通知》(藏人社发〔2017〕168号)精神,相应延迟申报评定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最高学历证书原件。

  (七)任现职资格证书或资格文件原件。

  (八)任现职聘任证书或聘任文件原件。

  (九)任现职以来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或成果转化业绩的科研项目、论文、论著、学术报告、成果总结、行业标准、专利证书、获奖证书、项目报告、工作总结等材料原件。

  (十)转评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原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申报表》原件。

  (十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以上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的审查意见(内容须包含材料清单),审查意见须由审查经办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申报人有关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单位出具公示情况说明。

  (十三)申报人所在单位或上级纪检部门意见。

  (十四)申报人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情况说明。

  (十五)单位综合推荐材料。推荐材料由推荐单位撰写,内容包括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水平、专业能力、主要专业技术工作及业绩贡献等,属于破格推荐的,须标明所符合的破格条款。单位综合推荐材料须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待我厅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请勿提前装订。

  三、受理时间及地点

  请在2018年11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政工人事处(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19号),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91—6830045、6371077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