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打通科技成果转化的卡点、堵点
日期:2026年08月13日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这是在北京昱栎技术有限公司硬件设计部拍摄的通过该公司进行中试的一款机器人。新华社记者 王婧嫱摄

◎秦 铮  黄 宁

7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中国科协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一直是我们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这一重大判断,点明了当前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现实短板与深层瓶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培育新质生产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抓手。高效顺畅的科技成果转化,则是连接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重要桥梁。面向“十五五”科技强国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加快打通从技术研发到产业落地的卡点、堵点,推动科技成果源源不断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筑牢坚实根基。

打通转化通道的三重意义

从创新发展规律看,科技成果转化绝非简单的技术交易,而是实现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系统工程。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的价值体现在三重逻辑之中。

第一,成果转化是科技变为现实生产力的必经之路。科研活动产出的论文、专利、样品等,只有通过转化进入生产环节、满足经济和社会需求,才能从“科学价值”拓展到“生产价值”。没有成果转化,科技创新的“源头活水”便无法流向产业创新的“田间地头”。有了成果转化,才能将技术优势转化为产业竞争力,把研发投入转化为经济产出,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驱动作用。

第二,成果转化是双向牵引的创新循环纽带。成果转化并非创新链条的单向收尾环节,而是具有强大反馈功能的双向通道。向后看,它推动实验室成果走向市场,在产业应用中检验价值、释放效能。向前看,产业应用中的新问题、新场景又反过来催生新的研发需求、科学问题,推动技术迭代和产品升级。这种“研发—转化—应用—反馈—再研发”的闭环,构成了创新体系持续进化的内在动力。

第三,成果转化是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的战略支撑。在全球产业格局深刻重塑的背景下,科技成果转化的速度和效率,极大地影响着一个国家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的位势和供应链安全可控的程度。历史经验表明,对经济增长最大的边际贡献不是出现在通用技术突破的早期阶段,而是出现在通用技术扩散的时期。要想成功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不能只靠率先实现重大突破创新,更重要的是在各经济部门广泛且有效地采用通用技术。换言之,能够在成果转化上建立更多优势的国家,将在全球产业格局重塑中掌握更多主动权。打通成果转化通道,在新的产业链分工中进一步实现自主可控,不仅是效率问题,更是关乎长远发展和生存安全的战略问题。

深层卡点堵点限制成果转化

近年来,我国科研产出规模稳步增长、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但成果落地转化率偏低、创新链与产业链衔接不畅等短板依然突出,不少技术成果滞留在实验室、止步于样品阶段。一些深层卡点、堵点限制了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成果转化“最初一公里”难题急需破解。科技成果转化的障碍往往被描述为“最后一公里”问题,但事实上,不少科技成果在研发的“最初一公里”已经偏离了产业需求的轨道,缺乏产业化落地的基础。受评价体系等因素影响,科研成果的供给方和需求方的价值逻辑往往并不完全一致,高校院所在开展研发时并不清楚市场需求,企业在寻找可用成果时也很难将初始指标嵌入研发过程。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查,2025年我国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54%,科研院所为17%,高校仅为10%。科技成果“最初一公里”的问题,导致后续转化投入增加,且很多资源难以取得实效。

中试环节面临市场失灵困境。中试平台具有很强的公共品属性和正外部性,其孵化的技术和培养的人才,最终会惠及整个行业乃至社会,但相关收益却无法被投资方独享。为此,企业更倾向于使用现成的中试服务,而不是承建高昂的平台和承担巨大的风险。在使用中试服务的过程中,也存在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等问题。比如,使用方难以准确评估中试平台的真实能力和服务质量,往往以服务价格作为主要选择标准,倾向于选择收费更低但实力不足的平台。

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不仅要突出科技创新供给,还要强化产业需求牵引。从研发活动来看,企业早已是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但从企业对公共科技资源的调动和利用程度,以及企业在产学研合作中的位势来看,其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未得到充分体现。企业资源调动能力不足,公共科技资源向企业释放不畅、产学研合作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健全,在一定程度上阻滞了科技成果转化的通道。

政策红利尚未完全从“纸面”走向“地面”。近年来,国家层面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文件,制度框架日趋完备。但从基层实践看,“政策好、落地难”的现象仍然存在。比如,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政策的细化准则、配套方案方面准备不足,使得一些制度在落地时缺乏可操作性。此外,不同政策之间协调性不足,部门间联动机制不畅,使得各主体的行为选择陷入“激励不兼容”的困境,也影响了政策实施的效果。

构建成果转化落地完整路径

打通科技成果转化通道,需围绕供需衔接、场景匹配、主体协同等,进一步完善全链条转化体系,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真正让创新成果从实验室“书架”走向市场“货架”。

推动思维转变,强化创新理念。推动各类创新主体将“发明”思维转变为“创新”思维,把价值创造理念嵌入科研立项、过程管理与成果评价全过程,跳出“高校输出技术、企业等待接收”的传统线性模式,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协同创新格局,让成果在诞生之初就接上市场“地气”、汇聚创新“人气”。

壮大专业力量,补齐中试短板。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建立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推动各类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从“建起来”向“转起来”转变。把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技术经理人执业能力评价与认证体系,推进跨区域评价结果互认。推动有条件的高校院所设立技术转移专职岗位,探索完善有利于调动技术转移积极性的薪酬制度,让成果转化工作从“良心驱动”转变为“信心推动”。

强化企业主导,深化场景驱动。推动公共科研平台、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高层次人才向企业有序开放,支持企业牵头实施场景驱动的重大科研任务,以真实需求牵引研发方向。强化产业需求导向的有组织科研,把解决产业实际问题作为高校人才评价重要标准。鼓励校企围绕新兴技术应用场景,联合共建研发平台,协同开展科研、测试、生产工作,缩短成果转化和产品上市周期。

完善政策细则,促进制度改善。推动成果转化政策与产业、金融、财政、人才等政策的进一步协同衔接。鼓励各地方、各单位围绕成果转化政策中的关键环节完善配套政策,增强政策落地的可操作性。畅通人才流通制度通道,健全校企人员互派、科研成果互认机制,进一步破除产学研之间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依托人才要素自由流转带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作者秦铮、黄宁分别系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