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我国首部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
日期:2026年09月15日 来源:科技日报 作者:

科技日报讯 (记者代小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审理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公开发布。这是首部由国家最高审判机关发布的涉人工智能司法裁判规则文件,为促进全球人工智能向上向善发展贡献中国司法智慧。

《意见》明确,依法妥善审理涉人工智能侵权案件。《意见》明确了涉人工智能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并针对利用人工智能侵害人格权、个人信息权益、消费者权益等不同场景,明确了侵权责任的认定和承担。例如,《意见》明确规定:未经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的,构成对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侵害;未经同意使用自然人声音作为训练语料,模仿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生成可识别的合成人声的,构成对声音权益的侵害;操控虚拟形象、合成声音实施不当行为或者发表不实言论、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依法追究行为人的侵权责任。

此外,针对社会关注的“AI复活逝者”“AI换脸拟声”等现象,《意见》也专门作出规定。比如,《意见》明确,利用生成式人工智能处理特定自然人或者死者的姓名、肖像等,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未经自然人同意,利用人工智能处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等,生成可识别该自然人的虚拟数字形象并使用、公开,该自然人主张行为人侵害其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益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意见》对涉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理作出专门规定,涉及侵权责任认定、开源软件法律责任、专利授权确权、技术合同履行以及数据使用规范等方面,积极回应人工智能技术快速发展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的新课题和新挑战。《意见》在鼓励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与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之间寻求平衡,为人工智能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提供明确的司法裁判规则。

《意见》探索完善审理程序规则、依法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一方面,《意见》针对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技术性、专业性强等特点,探索完善涉人工智能纠纷案件的事实查明和证据审查规则,同时明确了对利用人工智能不当取证、提供虚假材料等妨害司法秩序行为的依法规制;另一方面,《意见》对依法惩治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的各类犯罪行为作出了原则规定。

《意见》无法涵盖所有人工智能案件类型,很多问题需要司法实践进一步探索积累,而且人工智能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协同联动、多措并举。对此,《意见》围绕涉人工智能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加强调研论证、案例指导和审判监督指导、加强部门协作和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