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6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异地搬迁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经审查,同意甘肃凯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西藏凯莱水务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信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拉萨信皓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靖州智汇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西藏春烨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吴韵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西藏吴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果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西藏新拓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哈杜普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搬迁并更名为西藏哈杜普科技有限公司。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6年6月10日至6月23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实名形式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异议,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并附相关佐证材料,超过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0日

藏公网安备54010202000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