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 评价工作的补充通知
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6160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评价工作流程,确保申报数据真实有效,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本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由2026930日调整至2026831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主评价工作,逾期不予受理且一年仅受理一次。

二、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中除系统规定上传的基本材料外,还须上传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和个人所得税两项资料,需经法人、企业和税务部门加盖签章。

三、申报流程

(一)市(地)科技部门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主

动对接当地税务部门开展税务系统线上核验工作,核验已申报主体的申报数据,对申报数据不一致的,请市(地)科技部门于8月20日前申请系统资料退回。

(二)各市(地)科技部门于8月25日前组织辖区申报主体开展申报培训工作,明确申报工作流程,严明申报纪律,在确保申报数据与税务系统数据保持一致的前提下,指导申报主体开展现场申报工作。

(三)各市(地)科技部门要积极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并于8月31日前完成全部申报工作。

(四)请各市(地)科技部门按程序开展实地核查工作,重点核查以下对象

1. 职工总数为5及以下的企业

2. 知识产权数量0企业;

3. 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4. 近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5. 首次参评的企业。

市(地)科技部门于9月20日前将申报主体实地检查表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五)请生产力促进中心核验申报数据,于10月15日前完成所有批次入库企业公示。

四、结果查询

科技型中小企业线上评价结果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系统在线反馈,企业可自行登录申报系统自行查看,不单独电话或短信通知。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杨龙

西藏自治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索朗央金

联系电话0891-6822961  0891-6837871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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