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政策、管理、法律、投融资、市场、咨询等方面的服务,负责创业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和运作,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项目评估、项目申报、科技产品推介;负责管理、运营西藏科技孵化器,为企业提供创新创业平台;推动并服务科技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并服务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承办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无内设机构。
三、部门预算构成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下属事业单位,纳入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1个,即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382.6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比上年增加966.34万元,增长2.32倍,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一期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382.63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 1305.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4.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73万元),比上年增加966.34万元,增长2.32倍,主要原因是:新增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和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一期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3.2万元,比上年减少0.85万元,下降20.99%,主要原因是:2025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辆车辆的保险由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购买,相关经费不在单位预算内。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持平。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2量,国内公务接待预计1批次10人。
三、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机构运行经费安排286.56万元,比上年减少8.4万元,下降2.85%,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中机构运行经费与其他基础研究支出列入到机构运行科目中,2025年两个科目进行分类统计。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车辆2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无形资产1台(套)。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7个,资金1018.53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574.84 | 建成全区低成本的科技项目孵化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大学生见习基地。 |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新园一期运行经费 | 155.24 | 科创园将按照“成型-成器-成熟”的三步走发展思路,计划利用六年时间,持续完善提升科创园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能力,形成独具高原特色、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的国家级科技创新园区。预计2025年强化企业招引及平台建设,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功能,培育30个优质创业项目,争创“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自治区级小型微型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孵化器运行经费) | 263 | 年度孵化在孵企业20家,新招孵9家,毕业6家企业。解决就业500人,上缴税收500万元以上。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预算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5 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不涉及扶贫资金收支。
(五)政府债务情况。
西藏自治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2025年度不涉及政府债务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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