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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sti.xizang.gov.cn 2015年01月26日 来源: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作者:

2013年,在厅党组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科技发展工作,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公开机制,拓宽公开范围,充实公开内容,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概述
 紧紧围绕科技发展工作中心,服务大局,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3年在全区政风行风评议中,科技部门列综合排序为全区第三,分类排序综合管理类为第二。
 (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原则,结合科技发展工作,每年对我厅信息公开工作指南和目录进行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在信息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藏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开展工作,对产生的各类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定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工作人员依照《条例》和《西藏区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拟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按要求和信息内容选择公开方式,并及时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我厅将工作机构、职能、联系电话、办公地点、电子信箱在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以方便群众及时进行监督和反映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西藏区科学技术厅2012年“三公” 经费支出和2013年预算安排情况及西藏区科学技术厅201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按照政府公开方式、方法和要求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政府公开”栏目进行了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渠道。主要对厅长信箱、纪检信箱和依申请公开方式进行了重新设置,并指定专人定期对信箱和依申请事宜每天进行检查受理。
 (二)积极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整合科技资源,依靠科技创新驱动,实现科学发展,加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程序,完善制度,保证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渠道畅通。同时,进一步规范了依申请公开信息栏目,细化了有关环节,方便了依申请公开信息的提交、信息的获取,确保依申请政府信息的办理,发挥了网站的“政务公开、公共服务、互动交流”的功能。在网站、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各类信息约346条。2013年,我厅未接收、受理社会、群众的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坚持科技信息公开制度。针对科技工作开展情况,我厅对全区科技发展工作动态以科技信息方式进行采编,全年共编写科技信息217期,并及时向全社会发布,主要被《西藏日报》、《西藏商报》、《西藏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区委、区政府、西藏新闻网、新华网西藏频道、西藏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并在科技厅网站发布,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公开,使人民群众能够及时、准确地掌握我区科技工作发展动态,也方便了人民群众行使监督权利。2013年召开两次新闻媒体记者通气会,即时将科技发展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让科技工作在公众监督下开展,让科技工作在阳光下透明。
 (四)开展有关科技认定工作的公开。全面开展科技认定工作的公开力度,对2013年新认定的13家区级重点实验室、1家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1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6家高新技术企业、37家科技型企业、2家科普教育基地和复审通过的81家科技型企业进行了认定、复审前的公示。同时对选拔的30名我区第八批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自然科学研究系列2名初级、20名中级和37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及2名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人员进行了公示。
 (五)及时对人事任免工作进行公开。积极在人事工作方面推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保障干部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在公开下选聘,坚持把人事公开固化为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知晓、能够公开的事项均能够及时、全面地进行公示、公开,提高了干部人事工作的公信度和满意度。今年按照区委组织要求,对我厅拟任免的岗位严格按照笔试、面度、民主测评、党组考核等程序进行公开选拔。试用期满正处级领导干部1人、副处级领导干部任职1人、其他任职6人及2人退休免职干部进行了公开,同时对公开选拔任职期满的2名正处级和9名副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试用期的工作述职。
 (六)加大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公开力度。为了保证科技计划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从科技计划的指南发布、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经费资助、合同签订、项目实施、验收等整个过程均已实现了公平、公开、公正、透明。即针对涉及全区重要产业的重大、关键和发展瓶颈的科技问题编制并向社会发布科技计划项目指南。2013年主要在《西藏日报》和区科技厅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发布,向全社会征集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社会各单位根据指南组织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申报,对于申报的项目由区科技厅委托受理单位根据要求进行初选,然后按科技计划分类报送相关业务处室,由主管厅领导组织专家进行初审,由专家组提出立项意见,提交厅务会研究讨论,对厅务会确定的拟立项项目再组织财务专家进行经费预算评估,保证了科技计划项目立项的科学、公平、公正。经费预算评估严格按照《西藏区科技项目经费预算编制、监督管理、财务验收工作规程(试行)》等相关规定对项目(课题)经费的来源和支出预算进行严格评审。主要从项目(课题)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费合理性以及支出总量、比例结构、人均强度和预算实物量等方面对各科目支出的测算方法、测算依据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评审。在详细分析和评审的基础上,对项目绩效目标和预算书中的不合理项进行相应调整、剔除,最终形成科学合理地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经费预算评审意见,确保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同时,严格执行单位法人责任制,对项目超期未验收的单位实行项目取消、后补助等措施。
 (七)加强对重大(点)科技项目的公开。为充分发挥科技在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惠民生中的重要支撑作用,最大限度减少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确保我区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由区科技厅牵头组织实施了“123”科技支撑工程。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科学性、公正性,对2013年拟组织实施的28项(课题57项)“123”科技支撑工程项目从项目名称、实施单位、拟资助经费、科技产出等内容在《西藏日报》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管。
 (八)加强玉树灾后恢复重建的政务公开工作。积极参加玉树灾后重建工作,实施了“重建社会主义新玉树科技引领行动计划”。“重建社会主义新玉树科技引领行动计划”共资助项目经费约1.5亿元,其中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资助2810万元,金太阳工程及中科院太阳能行动计划等资助1亿元,区科技项目资助1357.6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的执行情况、施工进度、取得的效果等情况在报纸、网站、电视等进行公开报道,根据工作开展及项目实施情况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到第一线进行采访,以新闻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编写有关科技信息以加强玉树灾后重建工作的公开与宣传,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使玉树灾后重建科技示范项目在阳光下实施,确保了2013年玉树灾后重建科技示范项目按时间要求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按时验收并交付灾区使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我厅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3年,区科技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条例》和《西藏区科学技术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根据科技厅主要工作职责,按照《条例》第九、十条规定内容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所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全符合《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
 1、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法规类的信息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44%;规划计划类的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全部属于本单位业务类信息。
 2、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
 3、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无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
 4、主动公开了科技工作动态有关方面的信息217条。
 5、主动公开了厅内部机构设置及行政管理职能方面的信息,公开了人事任免等方面的信息共10条,占其公开的比例为100%。
 (二)主动公开途径
 1、互联网。主要在互联网(科技厅网)站进行信息公开。2013年重点突出了“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事”、“要闻”“工作动态”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科技事务和获取相关信息。
 2、区信息查询中心。为了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对已公开信息进行梳理,把已公开信息以电子版和纸质形式报送区信息查询中心档案馆、图书馆、西宁政务大厅进行信息公开,保证了信息公开的透明度。
 3、其他形式。根据科技工作情况,积极组织人员进行科技工作信息采编、发布,大部分信息稿件被《西藏日报》、《西藏商报》、《西藏科技报》等报刊以及科技部、区委、区政府、西藏新闻网、新华网西藏频道、西藏科技信息网等网站转载公开,使科技工作信息得到了全面、及时的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咨询事宜。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未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未产生任何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七、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无其他相关工作情况。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乏有效的体制机制,致使公开与不公开的尺度难于准确把握;
 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缺少必要的经费支持,致使公开形式、途径相对比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素质能力水平,准确把握信息公开的标准,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2、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完善信息公开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法、手段和方式。